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摘自:住房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家庭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出处:住房城乡建设部)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1号楼3层 电话:86-0532-88919698/9607 传真:86-0532-88919650

Copyright © 2013 青岛才高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3029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