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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首付20%
摘自: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在我市非限购区域内,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家庭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40%降至30%。

目前我市非限购区域包括:市北区(原四方区域)、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非限购区域的划定范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执行并动态调整。

新政实施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政策更加协调匹配,进一步保障职工贷款权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1号楼3层 电话:86-0532-88919698/9607 传真:86-0532-8891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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